·
致:夏玛孙达尔、塔摩·奎师那
艾哈迈达巴德
1972 年 12 月 7 日
孟买
亲爱的夏玛孙达尔和塔摩:
请接受我的祝福。关于奈尔的事情一直没有收到你们的消息,我感到非常惊讶。我曾试图通过电话联系你们,但据悉你们已经离开了瓦利亚先生的住处,他们也说不出你们在哪里。我们今天发了一封电报,内容如下:“急于了解与奈尔的进展情况。紧急致电 83260”。
所以,我的明确指令如下:如果转让还未签署或者存在困难,那么立即从律师那里取回钱(30 万),并在银行存六个月定期。
希望你们身体健康。
你们永远的祝福者,
A.C. 巴克提韦丹塔·斯瓦米
ACBS/pda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