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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:塔摩·奎师那
孟买
1971 年 4 月 19 日
加尔各答
我亲爱的塔摩·奎师那:
请接受我的祝福。你的第一封信已得到适当回复,今晚我收到了你的两份电报,确认收到第一张支票并要求委托书。第二张支票,编号 CHT/A - T492827,金额 9700 卢比,也随信附上。请查收并用电报确认收到。
同时,我收到了德国的奎师那·达斯的一封信和电话留言。我很可能要去俄罗斯两周。所以,我的护照急需办理。我想可能需要阿姆利坦南达和拉胡尔与我们一同前往,因为已经提到了他们的名字。所以,拉胡尔可能在叔叔家。
委托书将通过快递邮件寄出。你是否已从加尔各答将款项汇至图书基金和建筑基金,以及会员声明是否也已发送?这很紧急。
随信附上比尔拉信件的复印件,以及卡兰达拉写给你的一封信。一旦大理石神像可以包装,我们就会寄出。
希望你身体健康。
你永远的祝福者,
A.C.巴克提韦丹塔·斯瓦米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