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帕布帕德给圣座塔摩·奎师那·哥斯瓦米的信件集 1972年

-19721107 确保我们的权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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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:塔·奎师那、给瑞茹阿佳、马努斯维

温达文

1972 年 11 月 7 日

孟买

亲爱的塔·奎师那、给瑞茹阿佳和马努斯维:

请接受我的祝福。我已按时收到 1972 年 11 月 4 日的来信,作为回复,我已发了一封电报,内容如下:“我们必须根据购买协议获得土地。随后寄信。巴克提韦丹塔·斯瓦米。”所以,除了这封电报,如果奈尔先生归还我们所有的钱,总计 277,500 卢比,如果这笔钱立即归还,那么我们不采取任何行动,立即和平地腾出。但如果他不还钱,我们也不腾出,那么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根据购买协议获得那块土地。你们只想提起刑事诉讼。不,我们也要采取民事措施。我们的重点是试图根据原始协议获得土地。即使土地不是便宜货,那也没关系。不要改变。如果我们每年必须支付两万卢比,那又怎样?我从一开始的立场就是,把钱还给我们,我们腾出,否则我们将根据购买协议采取法律措施获取土地,并采取措施确保我们的权益,仅此而已。所以,按照这个计划开展工作,并随时告知我情况。

关于慈善专员的许可,你们做了什么?这很关键,立即获取许可。

海得拉巴的计划是什么?巴瓦南达还没有寄来火车或飞机票,也没有告知我们任何确切的信息。那里是否会为神像做出妥善安排,他们要在那里放置哪些神像?请告知。

希望你们都身体健康。

你们永远的祝福者,

A.C. 巴克提韦丹塔·斯瓦米

ACBS/sda